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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配的锦绣人生[快穿]第3节(1 / 2)





  她顿了顿,眉眼之间笑意更甚:“徐老伯的意思我明白,我会努力让自己更好的。”

  徐和景点了点头,见她一直不收钱,便也就作罢了,拂了拂袖,昂首挺胸走出了知月茶馆。而后又过了大概有一个时辰,其余几个食客也都吃饱喝足,断断续续摸着大肚子满意的离开了。

  收拾桌子、洗完碗筷后,秦知月对付了一口午饭,然后锁了茶馆的门,到一旁的糕点小贩那里买了点栗子酥,又去正儿八经的饭馆点了一份饭菜给李翠云送了过去,这才拎起小菜篮,往市集那边赶去。

  她得准备晚饭的食材了。

  当初那位老厨子给原主开这个茶馆时,其实是因为银子不够,搭不起来正经的饭馆,倒是茶馆占地小、不费钱,反正都是供食客们消遣的地方,觉得也没什么不同,因此才有了“知月茶馆”。

  然茶馆和饭馆总归是有不同的。

  去饭馆的客人是真的奔着吃饭去的,可来茶馆的,大多都是吃完饭来消食的,哪怕原主手艺再好,也不能扯着刚吃完饭的食客们再来一份,因此生息一直中规中矩,没什么大的出息。

  可如今她既然来了,就不能任由原主这么好的手艺,只能荒废如此。

  茶馆改成饭馆这一事情,也是刻不容缓的!

  秦知月如此想着以后的规划,早就把系统所谓的“原剧情”、“男女主”忘到了脑后去了。

  笑死,反正系统又不在,她才不弄那个什么狗屁修补剧情呢,女配怎么了?女配这么有能力!女配照样能活得红火!

  这般想过,她心情边舒坦了起来,哼着小曲开始去挑拣蔬菜和肉类。

  晚饭就定……干煸菜豆和红烧肉吧!再配上素拍黄瓜,清爽不腻,美滋滋!

  市集内一阵周旋砍价下来,秦知月美滋滋的挎着满满一筐的战利品回了茶馆,瞧着手上还有十来个铜钱,便又去买了点绿豆回来,晚饭时再来上一碗清清爽爽的绿豆汤,如此盛夏之夜,一定是极其舒坦的!

  于是休息了不到两个时辰后,秦知月便挽起袖子开始洗菜、剁肉、淘米准备晚饭了,全然不知,晚上她将会迎来多大一波客潮。

  ▍作者有话说:

  第4章 边关厨娘(四)

  日暮西垂,小镇里的人都吃过晚饭,开始四处遛弯,找地方喝茶聊天去了。

  林万福也是如此。

  他过几日便要上京赶考去了,寒窗苦读十数年,如今却依旧前途未知,说心中不憋闷那是假的,却又不想待在家里让老母亲跟着伤心,便也就匆匆吃了两口饭,踱步出门散心去。

  他这般走着,沿路瞧着小商小贩、壮年儿童,只觉人生迷茫,心中苦恼,竟更加不知往后该当如何了。

  直到,一抹香味钻进了他的鼻孔。

  这香味侵略性极强,丝丝缠绵,萦绕在鼻尖、勾动着胃肠,让他禁不住吞咽起口水,胃肠瞬间就空荡荡起来。

  他连忙四处瞧看,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了左边一间小小的“知月茶馆”。

  林万福心中一顿,真是茶馆吗?这味道如此香浓,可比青云坊那边的御供饭馆都勾人!

  他迟疑了片刻,想了想最终还是踏进了茶馆,心中念叨:左右进来看一看,喝杯茶也是好的。然这这一踏进茶馆,却被满屋子萦绕的香味,勾的再也走不动路了。

  彼时茶馆几乎人满为患,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茶馆,多个食客食客分旁而坐,却都不出声,只专注着自己面前的饭菜,大快朵颐的样子简直极为享受,让林万福看着更觉胃内空虚异常了。

  “小秦老板!再来一碗绿豆汤!”

  “好嘞,您稍等!”后厨探出来一个脑袋,应声后又笑吟吟的看着林万福,“客官请坐,是喝茶还是吃饭?”

  林万福这才回过神,蹙眉看着其余食客吃着正香,禁不住抿了抿唇指向其中一位食客的桌子道:“和这位大哥一样的,来一份吧。”

  秦知月踱步上前瞅了瞅,而后道:“红烧肉一份、素拍黄瓜一份、绿豆汤也要吗?”

  “要。”林万福点头。

  “行,那您先坐,大概一刻钟上菜,桌上有凉茶可以先润润喉!”秦知月连忙回到后厨,开始忙活起来。

  林万福也不多做声,有些不好意思的问着刚才那位食客:“大哥,这家饭菜,味道如何?”

  此人正是午时在知月茶馆吃过葱油拌面的那位食客,甫一回家就念想起了那碗面的味道,因此晚饭都是颇有些恹恹的只吃了几口,便和自家娘子说着要和哥们吃茶去,旋即马不停蹄的跑进了知月茶馆。

  而小秦老板这晚饭,也确实没让他失望!

  “兄弟,不瞒你说,小秦老板这手艺真是一绝!”男人又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红烧肉送入口中,满脸享受,“你吃上就知道了,那真是……啧啧啧。”

  林万福被说的更有兴致了,心想我倒要看看,一个开茶馆的小丫头,做饭能有多少能耐?

  然而直到秦知月将他的饭菜端上来时,他才知道原来神仙真的存在!

  首先上来的是汤汁饱满、肥瘦相间、大小均匀、色泽吸人的红烧肉。

  林万福咽了咽口水夹起了一块,只见红烧肉随着他筷子夹起来的动作微微一颤,晶莹剔透的肥肉顺着纹路流下一缕金黄色的汤汁,仔细看过去,还能看到瘦肉因煸油而煎出来的胡焦外皮,单看这卖相,就能让人口水直流!

  可卖相再好,味道不正宗也是徒劳,于是林万福夹起一筷头红烧肉,想看看这小老板的手艺是否如其他食客说的那般好。

  然这肉一入口,可真是将林万福给惊到了。

  入口顺滑、肥而不腻、酥而不烂、甜而不沾、浓而不咸,汤汁充分的进入肉内,一口下去尽是满足,简直……绝品!

  他并不是正儿八经的老饕,但这些年为学业四处奔波,也是尝过各地美食的,红烧肉这道菜看似做起来简单,实则做好极难。

  先是肉质的选择,这位小老板可是一点都不藏假,但看品相便知,这可是西市最上品的五花肉了!再看这炒糖、炖料、烀肉的手法,每个十年八载可都拿不出手!如此好肉配好手艺,这一份色泽饱满的红烧肉,只卖十五个铜钱,值!

  林万福只一口下去,便瞬间被这道红烧肉给圈粉了,心道世间美味不过如此,红烧肉配白米饭,干了这一大份,他觉得自己赶考都能中榜眼!